内部流通下的不良资产
上层内循环发展的核心
为了应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央政府制定了“国内内循环为主,国际外循环为辅”的发展战略,其要点是促进和推动国内消费的发展,以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此,促进国内消费发展,应从增强消费信心、增强消费能力、改变消费环境、智能创造消费产品四个方面考虑。
第一,增强消费者信心。
增强消费信心,其实就是让中国人敢于消费,削弱和消除现有的削弱消费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削弱消费者信心的主要因素是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
居高不下的房价,不断增加的教育、医疗、养老成本,设施数量和质量的不足,让国人不敢放心大胆地消费。
因此,稳定房价,降低教育、医疗、养老等成本,增加相关设施数量提高质量,是提升国人消费信心的必由之路。
疫情期间,国家严格执行“只住不炒”的房地产政策。虽然一些地区试图以各种方式反复试水,希望在短期内放松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刺激经济发展,但中央政府发现,必须纠正和惩罚一起,严格控制房价,这表明国家对增强消费者信心的决心相当大。
同时,随着大量新增基建投资,以及在线教育、防疫等相关项目的持续投入,相信教育、医疗、养老将是未来重要的投资方向,并努力降低相关成本,减少人们对此的担忧,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
第二,增强消费能力。
消费能力的增强,关键是让中国人得到更多的社会财富分配。
随着5G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工业自动化等新技术的应用,各种新技术的工业产品和商业化转化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生产力,进一步增加了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
鼓励和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和支持国家财富的增加。
推动建立和完善工资收入保障机制、个税征收机制和社会保险机制,稳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第三,改变消费环境
消费环境主要体现在政商环境、商业环境、法律环境等方面。通过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立法制度建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创造健康的生产发展环境,鼓励其健康发展。
我们必须改革和清理所有影响和阻碍市场发展、抑制消费力释放的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和中国人民的消费。
第四,智能打造消费产品。
智能制造消费品是指利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开发、设计和制造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以满足市场消费需求。
鼓励和支持华为、海康威视、DJI等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和竞争优势的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引领中国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改造。除了满足国内消费需求,他们还应该着眼于世界,开拓世界市场。
因此,中国未来的发展将体现在如何实现“增强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能力,改变消费环境,让消费产品智能化”。
低内循环发展背景下的不良资产投资新思维
不良资产投资新思维主要是基于国内疫情结束,内循环战略启动后,不良资产行业出现了很多过去很少见到或不可能出现的事情,即各种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迫使我们去应对这种新环境,产生了新的认知模式。
什么客观情况变化?
1,疫情过后,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坏。
这些意想不到的不良企业主要采取轻资产战略的方式。按照之前的认知,对于这些缺乏足够抵押、担保资产作为底层资产的不良资产,很难做好价值认定。即使确定了价值,价值也会很低。其实这些商业模式很好,现金流很好的企业,只是因为疫情的影响,资金链断裂,一定不能按照以前的模式去判断和认定价值。
2.竞争对手的增加导致传统不良资产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中美贸易协定的达成,不良资产行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外资纷纷进入不良资产行业。拥有充足资本和不良资产经验的国外大鳄纷纷进入中国不良资产市场。同时,国有资本和大型民营资本纷纷涉足这一行业,加大了传统不良资产行业的竞争。因此,需要用新的思维去寻找不良资产行业的区域性蓝海市场。
因此,我们认为后疫情时代的不良资产投资有四大变化:不良资产所要投资的基础资产价值的变化,不良资产投资逻辑的变化,不良资产投资周期、成本、利润的变化,不良资产投资过程内容的变化。
这种变化的本质是不良资产投资思维的变化,思维是人类思维进行逻辑推演的属性、能力和过程。不良资产投资新思维是不良资产行业采用新的价值认知逻辑并实现的过程。
一,对不良资产价值的新认知思考
1,资产价值载体认知不同。
过去不良资产的价值载体主要是不良资产的底层资产,即为不良债权的履行提供担保的资产,或通过查封、保全取得处置权的资产,如抵押、查封的不动产、土地等。在传统的不良资产价值认知思维中,我们会对这些抵押、查封的房屋、土地的权属、市场价值(或重置价值)进行详细评估,从而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几何。因此,在传统思维中,不良资产的底层资产被视为不良资产的价值载体。
新思维告诉我们,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认知不应局限于底层资产,而应着眼于不良资产债务主体的偿债能力。
根据现有法律,债务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债务人、保证人以及债务人或保证人的相关主体。
债务人,一般指坏账的借款人;保证人是指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保证人;债务人或担保人的相关主体是指与债务人和担保人有法律上的关联,并应为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主体,如债务人、担保人的遗产继承人、债务人的公司、担保人的公司股东等。
偿债能力是指通过自有资产或经营活动获得合法收入和支付相应债务的能力。
所以新思维告诉我们,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认知应该是不良资产主体的偿债能力。
2.不同时间点对资产价值的不同认知。
传统思维主要以包收阶段的某个时间节点或基准日作为资产价值的时间点。这种认知及时修正了资产价值。对于不良资产来说,时间往往是给其资产价值带来巨大变化的因素。实践中有两种结果截然相反的理论——“冰棍论”和“文物论”。
“冰棍理论”告诉我们,不良资产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甚至消失,但“文物理论”告诉我们,不良资产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甚至翻倍。
两种理论都没有错,只是资产类型不同,资产处置方式不同,就会得出这样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用一个固定的价值认定标准来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新思维告诉我们,不良资产的真正价值不在当下,而在未来,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所以,不良资产行业经常出现的所谓损失和遗漏,其实是对不良资产价值的错误估值造成的假象。
只有从动态价值的角度来判断不良资产的价值,才能真正做出正确的判断。准确地说,是以不良资产主体在具体行权时的偿债能力作为确定不良资产价值的评估依据。
不良资产的动态价值可以更好地识别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避免所谓的损失和遗漏。
二,实现新的不良资产投资思路
1.将收集和处置的思路转变为管理和处置的思路。
不良资产投资新思维需要通过处置实现,采用原有的清收处置方式,即通过清收、债务人回购、诉讼仲裁执行、拍卖、出售资产、资产抵债、破产清算等方式。事实上,按照“劈柴论”,价值高的企业资产被一块一块拆分,低价转卖。这种处置方式与其说是处置,不如说是破坏资产价值。
因此,实现投资新思维的途径显然不是这种破坏,而是通过不断提高债务主体及其资产价值的操作和处置。
现有的管理层处置是通过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债转股、产权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对债务人进行管理和改善。,从而提升债务人的市场价值,并在适当时机通过回购和股票退出的方式完成不良资产投资的变现。
债务主体的存续及其资产价值的不断提高是经营处置方式的核心思想。在现有模式中,主要通过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债转股、产权重组、破产重组等方式实现,这也是近年来业内人士一直在谈论的“三振出局”向“三振出局”转变的基础。
2、从一次性处置到多次处置。
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是通过清收、处置等一次性处置方式实现投资回报,让快进快出的方式在短期内取得一定收益。
一次性处置和多次处置各有以下优缺点。
(1)处置时机的选择。
一次性处置不决定处置时机是否最佳,而多次处置可以合理区分处置时机,降低处置时机选择错误的风险,增加资产增值额外收益的可能性。
(2)对债务主体的影响
一次性处置模式,不考虑债务主体是否能有效承担以及对抗的可能性。如果债务人无法承受,债务人可以选择各种对抗方式延长处置期限,这也可能导致债务人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最终形成无法处置或低价处置的不利结果。
多元处置方式会充分考虑债务人的承受能力,在保证收回投资成本和基本收益的情况下,选择多元处置并逐步退出,实现投资回报价值最大化,减少债务人的对抗和资金链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