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推广和申请是否需要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

不会,专利推广和应用属于市场经济行为,不需要行政审批。当然,如果技术属于行政审批的特定范围,那么整个项目都需要审批,但不是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企业,属于职务发明,专利实施后应该对发明人进行奖励。

另外要明白,专利实施不仅不需要行政部门的批准,反而会导致行政干预,这在专利法中被称为“专利强制许可”。[高级知识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自专利申请提出之日起满四年,专利权人未实施或者未完全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以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