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影视剧二次创作的边界是什么?

我觉得二次创作的边界是,第一点是你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如果要进行二次创新,可以向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授权,并支付一定的费用。第二点就是不能抹黑,不能传播谣言,或者短视频造成的其他不良影响或者不真实的情况。第三,我认为它的边界必须是积极的,而不是反动的。

其实我更支持这个打击短视频侵权的行动。毕竟别人辛辛苦苦做了一个知识产权,却很容易被搬运工接手编辑制作。就像自己画一幅画,知道自己是画的主人,而别人接过来,加上自己的东西。这个东拼西凑就成了他的东西,这是我们法律不允许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是非常大的。

因为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那么未来就没有人会继续创造或创新。因为盗版成本低,毕竟会打压到正版,正版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因此,打击盗版、侵权行为、保护正版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毕竟正版保护后,盗版成本增加了,会形成良性循环,成为百花齐放,人人积极创新的社会状态。

因此,禁止盗版,禁止未经授权的编辑、传播和复制。虽然有人提出了质疑,但这种方法本身不就是一种宣传吗?其实从宣传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是没问题的,也是比较好的,但是这种宣传之后获得的利益并不属于著作权人,最终的受益者是盗版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要打压的。如果我们自己创作了一个视频,却被别人直接复制发布在他自己的平台上,我们的感受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