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解雇员工需要赔偿吗?
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企业,在我国都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不予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律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每年支付一年。其中,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奖金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我的工资比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高3倍,而且是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非法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