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举报流程包括:1。到了派出所后,去派出所值班室,警察会问你需不需要帮忙。这时候你就可以说出你被法律侵犯了什么。警方会根据你的受害类型做相应的报案记录,比如治安,刑事等等。

2.做笔录的时候,要把警察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达清楚,最后签字盖章。之后派出所会上报分局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派出所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会进行调查,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警方随时找到你配合调查,并告知你办案进展。

想知道你举报的案件是否立案,可以问你举报的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受理公民的绑架、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询问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绑架人、报案人、控告人、报案人和自首人签名、按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对诱拐者、报案人、控告人、检举人和自首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登记,制作证据材料采信清单,由诱拐者、报案人、控告人、检举人和自首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应当制作受理案件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接到控告、举报后,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但只要不是捏造事实或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诬告,也应与诬告严格区分。

第一百七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绑架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诱拐者、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当保密,并在材料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