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

一是高度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1世纪,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潜江人才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加快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纳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明确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逐步形成与潜江二次创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优势,努力打造江汉平原人才高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管理人才队伍、一支高素质复合型领导人才和公务员队伍,以适应潜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截至2005年底,全市高中级人才总量达到1万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2万人,其中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0%以上;通过实施“百人计划”,引进和培养了100名硕士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100名高素质管理人才。

第三,引进高素质人才的重点对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工程,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需要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携带具有生产开发价值的技术项目、成果、专利和国内外技术贸易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真正有才能、有见识的特殊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以上并有五年以上现代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

第四,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引进人才。来潜江就业的各类人才自主择业,来去自由。人才引进由市人事部门牵头,市编办等部门共同认定并办理相关手续。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由市人事部门发给《人才引进优待证》,凭证件办理编制、计划、户籍等人事手续,享受相关优惠待遇。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经认定后,报市编委审批;企业、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受编制限制,由审批制改为准入制,由市人事部门直接审批和备案。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辞去公职到潜江市工作的高素质人才,经审核可重新办理招聘手续,工龄连续计算。引进的硕士以上学历人才,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本市落户。对于优秀人才,可随时晋升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数量限制。家庭及子女为农村户口的外来人才,优先免费办理“农转非”;其子女进入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随意择校,免收学费、择校费和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住房问题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安置补助费,政府可优先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用人单位依法积极为引进人才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社会保障费用。

第五,拓宽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渠道。按照“机关以身作则,企业为主,政府加强组织协调”的思路,在党政机关中拿出专门的人员编制和岗位,面向全国招聘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提高公务员素质结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运行机制,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人才体系;建立定期人才招聘制度,有计划地组织企事业单位面向国内外市场公开招聘人才;建立钱江海外员工联络信息网络,充分挖掘海外员工潜力;按照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目标,加强地方与油田、农场之间的密切合作。

6.鼓励以各种灵活的方式引进智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以用工、技术入股、技术转让、技术合作、技术咨询、企业顾问、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实体等灵活方式引进国内外智力。政府将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中心、研究所和重点实验室。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级专家,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实行专项资助。

七、突出培养高素质人才。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训内容科学、手段现代化、形式多样化,注重开发人的潜能和激发创造力,盘活人才存量,改善人才结构的人才培训体系。积极鼓励中青年人才在职攻读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单位可按一定比例解决在职培训费用;继续坚持乡镇、办事处、市场年轻领导干部和有前途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到国内发达地区和姐妹城市挂职锻炼;要以企业急需人才为重点,鼓励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同类先进企业的合作,开展人员技术交流、挂靠培训或建立培训基地。

八、加强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按照政府调控、行业引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原则,突出企业和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市场机制的驱动作用,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知识更新的经费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加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等的基础理论培训和创新能力培养。,作为员工继续教育的重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按工资总额的5%列支,专款专用;政府官员培训经费按一定比例纳入政府预算。

九、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企业管理人才库,加强企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企业经理(厂长)资格制度。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不同层次的企业家协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讲座,提高各级企业经营者的现代企业管理素质,加快企业经营者的知识更新。

十、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为引进和培养人才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服务功能,保障用人单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权。深化职称改革,逐步实行评聘分离;实行评聘分离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允许高职低聘、高职高聘。放宽高级专业人员退休年限。符合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自愿的特殊高级人才,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工龄。允许企事业单位重新聘用退休高级专业人员,并相应提高其待遇。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增强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大力强化人事代理、人才评价等社会职能,逐步形成产业化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XI。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允许企事业单位将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分离,对引进的高素质人才和为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单位可自主决定其分配;企业可以对技术人才按岗位、按技能、按业绩支付薪酬,形成注重业绩和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鼓励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或入股,具体办法由受益单位与合作方协商确定。允许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并取得合法收入。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损害所在工作单位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可以跨单位兼职,原单位应当支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兼职服务,受益企业可给予一次性技术服务费或奖励。

十二、实行奖励制度和津贴制度。企业应建立技术人才奖励制度,每年对贡献突出、效益显著的技术人才进行奖励,奖励经费从企业人才发展基金中列支。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巨大的优秀人才,由市政府给予奖励,每两年评选一次。落实企业技术人才补贴制度。对各类技术人员,单位每月可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对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项目津贴。

十三、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市财政拨款654.38+0万元设立市政府人才发展基金,按年度财政收入的654.38+0 ‰增加。市政府人才发展基金专项用于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奖励、培养和专项资助。企事业单位也应设立人才开发基金,基金按不低于本单位新增税后利润的10%逐年积累,专项用于企业人才开发。

十四、建立人力资源开发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要以科技创新工程和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目标。按照全方位开放引进来的思路,把引才、引才、引项目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考核内容,与干部奖惩和使用直接挂钩。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潜江市人才发展规划》和相应的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意见和细则,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对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十五、大力营造吸引人才、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企业应着力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宽松的自我发展环境和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和新闻单位大力宣传人才政策,宣传人才典型,宣传企事业单位吸引、教育和使用人才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