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买了车,想带回国。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1,要求是:
报关时提交海关进口证、进口口岸商检证和进口许可证(外资企业有进口许可证),在海关缴税,提交材料过关。
2、运输问题:
(1)黄页里面有很多专门做国际货运的公司。就打电话问问有没有专门做车辆运输的价格。运输费用应该已经包括保险、码头杂费等等。一般可以要求到达港口。
(2)上车后记得告诉运输公司拔掉电池,否则车到香港后电池就没电了,中国海关一到就会检查车的里程等参数。如果不着火,会耽误时间。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三条?允许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应当依法缴纳关税。
第五十四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五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成交价格无法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进口地点之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出口地点之前的运输以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但应当扣除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和税款。
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第五十六条?下列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和样品;
(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捐赠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损坏或者丢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量以内的物品;
(五)其他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对特定地区、企业或者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具体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批准并缴纳关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八条?超出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十九条?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殊进口的保税货物,在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暂免征收关税。
第六十条?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开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未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或者担保人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下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依法销售应税货物,以销售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押、变卖价值相当于依法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