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充学士学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含下同)及以上,或毕业时学业总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者;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学术竞赛名单中获得省级以上三等奖(排名前三);

3.获得省创新创业培训计划并成功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获得一项以上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排名前二)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排名第一);

5.第一作者在月刊及以上CN期刊上发表过至少5000字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6.考研成绩达到国家线,或考上公务员,或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入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

7.见义勇为等对社会有特殊贡献,受到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