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争端的含义、原因和影响,以及如何解决它们
主要特征
摩擦数量居高不下,呈上升趋势。
首先,摩擦量高且在增加,强度也在增加。从数量上看,据世贸组织统计,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约1起反倾销调查中,每7起就涉及中国出口产品。最近,欧盟对中国鞋类发起了一系列反倾销调查,仅在广东就涉及数亿美元。
贸易摩擦逐渐从传统市场向新兴市场蔓延。
其次,贸易摩擦逐渐从传统市场向新兴市场蔓延。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加拿大是我国的主要出口国,这些出口市场仍将是未来贸易摩擦的“主战场”,双方贸易关系将出现“在发展中摩擦,在摩擦中发展”的局面。而中国对俄罗斯、印度、南非、墨西哥等新兴市场的出口每年都在以25%以上的速度递增,与这些新兴市场的贸易关系将呈现“大问题少,小问题不断”的局面。
贸易摩擦会从个别产品逐渐蔓延到行业。
再次,贸易摩擦会从单一产品逐渐蔓延到行业,最终达到政策和制度层面。在外贸发展的早中期,贸易摩擦更多的集中在单一产品上。随着出口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加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改善,中外贸易摩擦开始针对某些产品群体或产业。而且在未来的贸易摩擦中,考验的不仅仅是平息贸易争端的能力,还有制定政策和创造制度的水平。
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将是多形态的。
最后,贸易摩擦的直接诱因将是多态的。贸易摩擦频发期的到来有其必然性。贸易摩擦的增长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密不可分。它是中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副产品,是中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负面反应,关系到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对于一个贸易大国来说,贸易摩擦是一种常态,关键是如何合理解决。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外国与中国在农产品、纺织品、金融服务、高科技、出口量、WTO承诺、政策透明度等政策协调领域的摩擦将会加剧。
国际贸易摩擦的新特点
国际贸易摩擦现状呈现两个新特点:(1)呈上升趋势;(2)愈演愈烈。上台阶是天下第三步。第一步是关税壁垒和行政保护措施。世贸组织大幅降低了所有成员的关税,并努力废除行政保护措施。因此,这种初级贸易摩擦的形式和手段已经大大削弱。第二步,WTO成员允许的三种合法贸易保护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方兴未艾。与此同时,一些针对中国的特殊保障措施、贸易转移、市场扰乱和市场经济地位也被频繁使用。目前,贸易保护措施已经发展到了新的第三个层次: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摩擦的技术壁垒以前是存在的,但是现在中国的产能和贸易摩擦的关系比过去更广泛。
和正规化。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各种目的与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交织在一起,使得贸易摩擦形势更加复杂和尖锐。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名义上更合法、更合理、更巧妙,是更冠冕堂皇的贸易壁垒手段。在日益激烈的全球贸易竞争中,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有其科学定义。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是一国(地区)为保障公民、动植物、环境安全、防止欺诈、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秩序而采取的强制性或自愿性技术措施。这些措施将对其他国家(地区)的货物、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进入该国(地区)市场产生影响。狭义的技术壁垒主要是指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规定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广义的技术壁垒不仅包括WTO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还包括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措施、包装标签要求、绿色壁垒、信息技术壁垒等。它们经常以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形式出现。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有两个作用。一是正确运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维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权益。二是过度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实行贸易保护主义。使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有两个目的,这使得技术性贸易摩擦的情况更加复杂。其他贸易壁垒的使用也有不同的目的。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利益集团、不同目的使用不同的贸易壁垒措施,使得当前的国际贸易摩擦更加频繁、复杂和尖锐。这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大趋势、大特征。
与中国有关的贸易摩擦概况
(1)中国适用贸易救济措施面对激烈的国际贸易摩擦形势,贸易救济措施也成为中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手段之一。截至目前,中国已对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43起,保障措施调查1起。这些案件涉及化学工业、钢铁工业、轻工业、纺织工业和电子工业五个行业的35种产品,三分之二以上的案件集中在化学工业。案例申请涉及国内企业近200家,覆盖25个省区市。在国际贸易摩擦中,中国政府、行业和中介组织逐渐学会运用国际规则,加强法律保护,有效遏制了外国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摩擦。(2)中国遭受了国外贸易救济措施。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是世界上年复一年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一些国家越来越多地使用技术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贸易壁垒来限制中国的出口。根据WTO的统计,从1995到2004年,中国一直是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从1979到2004年,30多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700起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近600起,反补贴调查5起,保障措施调查50余起,特保调查10余起,涉及4000多种商品。2004年,* * * 17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了59起“两反倾销一保障”调查(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10年以来,中国的出口额已经累积到近3000亿美元,而且影响力还在不断积累和扩大。
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对策
战略上冷静观察,战术上积极应对。
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和对外贸易额的快速增长,贸易摩擦是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应该冷静观察世界贸易格局的变化,研究贸易争端的规律,制定我们的贸易战略,争取国家对外战略的制高点和产业的高端利益。各级地方和政府贸易主管部门制定应对贸易摩擦的策略极为重要。积极组织,加强应对指导,训练应对技能,提高应对策略,增强应对热情,战术上知己知彼,不断打胜仗,打开新局面。中介组织团结组织产学研积极应对新的贸易摩擦,责无旁贷。
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然而,粗放型模式必然会受到中国自身资源条件的限制。所以必须转变为“利益导向”,以质取胜,以高科技取胜。优化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是缓解贸易摩擦的根本措施。国家应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引导外贸出口企业总体格局加快向效益型转变。
加强企业和协会的作用...
强化行业协会的职能,加快中介组织的法制建设,对于自律应对贸易摩擦非常重要。当前,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强化商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法律地位。首先,有必要制定一部关于商业协会的法律,并确立其法律地位。迄今为止,该国没有关于商业协会的法律。商协会的工作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的发展前景,没有明确的权限和能力,以积极组织企业更好地应对贸易摩擦,加强企业自律,促进企业规范交易。二是建立商协会的准入制度。中介组织应分为两类:(1)公法中介组织,企业必须加入,具有强制性;(2)私法上的中介组织是自愿的。所以可以覆盖所有企业,全部进入中介组织,有利于加强组织管理。也可以让公法和私法中介组织明确自己的身份、地位和作用。加强对公法中介组织的管理,可以彻底消除企业间多年来“竞相降价、恶性竞争、自毁长城、损人利己、损害国家利益”的痼疾。可以让私法中介组织认真为企业服务,否则企业可以退出组织,给私法中介组织“致命”的压力,他们的工作会更好。
善用规则,主动出击
应对贸易争端,既要在既定规则下解决现有贸易争端,又要积极参与制定规则和完善国际贸易规则。从规则上消除不利于中国出口的根源,从源头上降低贸易摩擦的风险。变被动为主动,变后期应对为早期预防。在WTO中,到目前为止,中国更多的是被动应对,较少主动出击。为了减少贸易摩擦案件的数量,争取控制贸易争端的主动权,我们应该积极参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在制定和修改规则时,应更多地征求国内产业和中介组织的意见,最大限度地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
收集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
收集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制定中国应对贸易摩擦的对策。
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大,涉及面广,各国都非常重视。美国和许多国家主动派代表到国际组织和重点国家考察研究有关组织和国家的标准、技术法规和认证;日本、韩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特别关注各国标准化和认证的发展趋势,以研究对策。因此,中国应该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收集和研究主要贸易国家的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特别是那些正在制定的规则。同时,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磋商点的窗口功能,收集相关信息,了解成员国政府、工商和经贸团体所采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体规则,尽快获得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的信息,制定我国的应对措施。
建立世贸组织的规则...
建立与WTO规则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相关的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机构,为国内企业提供服务。出口贸易中涉及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越来越多。建立相应的信息服务机构,了解和掌握WTO主要成员的相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做好出口企业的咨询服务,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在许多沿海省份和大城市建立了十多个相关的咨询中心,为政府决策、企业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中西部地区要积极研究建立相关机构。
尽快建立我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
通过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手段合法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经济安全已成为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中,利用标准争夺市场的情况并不少见。世界各国在高科技领域的竞争已经推进到研发阶段。正所谓:“一流企业立标准,二流企业抓专利,三流企业创品牌,四流企业卖产品”。中国是一个大国。建立我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改进和完善认证体系,具有人口基础和国际意义。在标准制定权上要“夺天气权,夺制空权”。
推行认证制度整顿认证秩序
推行认证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和产品质量,有利于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信誉。积极推进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重视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这些都是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要内容。目前,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或政府采购对供应商提出了环境认证的要求。许多著名的跨国公司都要求他们的公司和供应商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产品认证被称为“双绿色战略”认证,是打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绿色护照”,国家应加大力度实施。目前,中国的认证体系和机构需要整顿。认证制度和收费制度不规范,认证流于形式,获证企业素质仍然较低。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既不符合国际规则,也不符合标准本身,需要认真整改,以保证认证体系的良好前景。
加强中国的工业安全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和借鉴国外经验,制定工业安全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消除不正当竞争的最终目的之一是维护我国产业安全,政策、措施和制度是保护国内产业安全和长远发展的必要条件和手段。为了维护国家和行业的长远利益,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维护工业安全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要加强对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学习,掌握新的贸易和技术标准。加强与海外同行的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制定出一套能够适应我国工业安全工作,充分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措施。
积极开展产业损害预警。
加强产业损害和进出口秩序的预警和应对,建立预警和协调机制。贸易救济措施主管部门要指导行业、中介机构和地方主管部门定期对未立案产业的损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通过预警把产业安全工作做在前面。
做好受损行业跟踪。
加强对受损产业的引导和协调,要把促进受损产业的恢复和发展作为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中之重;还要重视国内重点行业(如化工)和重点产品的安全;建立跟踪机制和统计制度,逐步完善和深化指导行业开展工业安全工作。
积极引导产业建立贸易救济联盟。
贸易救济联盟是企业间为适应激烈的贸易竞争而产生的一种自助组织形式,它是基于社会上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而产生的
作为中介,行使组织权,影响企业,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联盟对企业的支持主要通过信息咨询、培训、科研支持和在贸易争端中形成合力来实现,以维护成员和行业的利益。联盟大多以中小企业为主,覆盖企业众多,产业保护性强,对进口产品不正当竞争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联盟企业利益。
创新市场准入制度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在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的工作中,要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落后技术产业、企业退出和向优势转移的机制,防止过度重复建设。要建立一套促进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有前途、有需求产品发展的评价指标和技术指标。限制和不支持落后产业的进入和发展。有区别、有目的、有区别地保护和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
建立支持受损产业发展的基金制度
要加快中国受损产业的恢复、发展、调整和提高,建立支持受损产业发展的基金制度。实践证明,仅靠贸易救济措施并不能彻底、快速地消除损害,使受损产业得到应有的恢复和发展,甚至会出现一哄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不利局面。而且,一些受损的幼稚产业也需要强有力的支持才能继续发展。此外,要优化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必须有发展基金的资金支持和引导,实现产业的恢复、发展和提高。因此,建立支持受损产业发展的基金制度是维护中国产业安全和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必要条件。建立支持发展的基金制度,首先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相关制度。其次,应该有国家和恢复发展较好的行业的资金支持。第三,使基金安全运行,良性循环,政企分开,规范运作。而且要制定资金使用的计划和规则,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促进外贸和受损产业的优化发展。
建立中国的贸易保护制度
要制定适当的配套措施,配合进口限制,适当保护国内特定产业。对高新技术产业、汽车产业和重点农产品,要统筹使用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加强法律保护。要制定适当的配套措施,与保留的补贴项目相协调,适当保护国内产业。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多项补贴项目包括地方预算可以向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扶贫直接赠款和贷款、研发基金、部分基础设施基金、税收减免和退税、重要能源产品补贴、失业人员企业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和贫困地区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些规则,适当保护国内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