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节策略

美国正在进行的27起“337调查”大多是针对亚洲国家(地区),特别是中国、中国台湾省、马来西亚、日本和中国香港。其中,10例涉及中国,8例涉及台湾省。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条款的最大受害者。

主要原因是中国对美出口以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为主,主要包括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家用电器、箱包等。中国之所以在这些商品上占据美国市场,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在经济结构从生产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向生产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转变的过程中,逐渐将这些产品的生产基地转移到了中国。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廉价劳动力供应国,在这些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然而,在这些出口到美国的制成品中,大部分是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靠仿制或贴牌生产的产品。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很容易根据关税法第337条,以侵犯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这些指责一方面会影响中国企业对美国市场的出口,扩大市场份额;另一方面,美国国内企业可以不断利用“337条款”作为一种相对隐蔽的非关税壁垒来攻击中国的竞争对手。

针对上述情况,国内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护自身利益,避免损失:

1.提高对“337条款”的认识和理解,防范风险。

出口企业应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尤其是以OEM或ODM方式出口的外贸企业,应注意证明下订单的外商是否拥有产品的商标、专利、版权等权利的文件。如果外国投资者既不是权利持有人,也没有适当的授权证书,他应考虑法律风险,并应在合同中订立一项条款,规定外国投资者应对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负责,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2.一旦涉及,要及时积极应对。

当被美国制造商起诉时,中国企业应及时积极应对。企业可以委托在商标、专利方面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积极收集证据,参与应诉,积极为自己辩护,比如证明对方知识产权无效,从而胜诉。

寻求和解

为了避免失去美国市场,必要时可以考虑支付赔偿金与美国企业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