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专门的人民法院?
中国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互联网法院。其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是中国统一司法制度中人民法院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审判权。
专门人民法院与地方法院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专门人民法院是根据特定组织或者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地方人民法院是根据行政区划设立的审判机关。
2.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性质与地方人民法院不同,受案范围有具体的约束。
3.专门人民法院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与地方人民法院不同。例如,军事法院的院长不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军委任命的。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和石油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立、组织、职权和法官的任免由NPC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文章
人民法院根据宪法、法律和NPC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