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相对不起诉。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吗?

可以,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请参考以下法律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176条规定,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被害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

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害人也可以不经上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立案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扩展数据:

同时,刑事诉讼法指出了检察院不起诉的一些问题:

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应当同时予以释放。对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174条

不起诉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追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