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诉讼的种类和区别有哪几种

百度百科上的定义我就不粘贴过来了,在过去的一个学习我刚好学习了这三个诉讼法,我就按我的记忆用自己的话来回答你好了。

1. 行政诉讼是受了行政处分的人,即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给予的处罚不服的,而采取的诉讼,但个别类型的行政处罚要先经过行政复议之后才能进行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很广,基本上海纳百川,只要发生民事纠纷,而且你是利害关系人,你都可以提起。

刑事诉讼就是对触犯了刑法的行为人裁定何种罪名和刑罚的诉讼。刑事诉讼就分为自诉和公诉。

自诉分为几种:(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2)不告不理案件,包括侵占罪、诽谤侮辱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罪、遗弃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

公诉案件就是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的案件。

2、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直接受理机关都是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也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是先由公安局受理,再由公安局提交给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核后决定提起公诉的,再将案卷移交到人民法院受理。

3、三种诉讼采取的都是两审终审制,即第一审中你对结果不服,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上诉,上诉后进行的第二审的结果就是最终结果,即使不服也阻止不了它生效。如果审判结果实在存在不公或重大错误,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可以进行申诉。

其中刑事诉讼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即被告人上诉了,即使在第二审发现刑罚判轻了,也不能加重。

这方面的内容不是三两句话可以说完,教科书加起来都有半米厚了,这里先讲个大概,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