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是否违反版权法?
1.抢注是否违反版权法?
抢注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因为商标权是由知识产权调整的,所以抢注侵犯了一个域名的知识产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民法》第123条界定了知识产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域名受损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1)域名持有人有意出售该域名。向商标所有人发出转让域名的要约时,要求的转让价格很高,显然是有利可图的。
(2)域名持有人注册相关域名后,商标所有人不能将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使用,从而严重影响其通过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商标所有人必须以被申请人的域名持有人身份证明其拥有的所有商标均已在常用的一级域名下或常用的二级域名下注册为二级域名,从而完全丧失了使用自己的商标在顶级域名下注册二级或三级域名的可能性。
(3)域名持有人在相应网站上从事与商标所有人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并直接或者间接表明与商标所有人是同一人,或者至少有某种内在联系。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有意与商标权人进行交易的用户选择域名持有者进行交易,从而剥夺了商标权人应有的交易机会。
(4)在相应的网站或网页上传播损害商标所有人形象和声誉的信息,从而减损商标所有人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综上,主要看是不是恶意抢注。如果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律有具体的解释。正常的抢注不侵权。域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权利人享有使用、收益和排除他人干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