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优惠政策成为专利代理人
享受优惠政策成为专利代理人,主要需要满足:
1.报考时出具工作证明的公司在实行倾斜政策的地区;
2、分数达到政策倾斜范围。
截取两条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消息1:
201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继续执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优惠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中西部地区优惠政策覆盖省份: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录取标准:在继续遵循专利代理机构招聘人员优先、择优录取原则的前提下,为保证专利代理机构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倾斜政策设置两档分数线。高分及以上考生均可享受倾斜政策,不受名额和身份限制。指定一定数量的低分候选人,优先考虑专利代理机构聘用的人员,按照其在本地区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本地区无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考生,或无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考生达到规定人数或对达到低分线的考生不满意时,从符合上述低分线要求的考生中选出相应数量的考生。
3.培训和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进入优惠政策范围的人员接受《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专利代理实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授予允许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信息2: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厅制定,江苏是试点地区之一,分为高段和低段:
高分为实务85分及以上,法律知识145分及以上,江苏各工作单位考生均可享受;
低分为实务80分及以上,法律知识140分及以上,仅在机关工作的考生享有,且须提供其工作所在机关的相应证明(上述工作单位信息以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为准)。
享受此政策的考生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务部统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