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年可以用几次一次性奖金税的方法?
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计征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合理解决个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问题,经研究,现将调整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1.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年度经济效益和对员工年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向员工支付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的年终加薪、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在发放时按照以下计税方法代扣代缴:
(1)将员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职工当月的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二)职工个人当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按照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计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当月工资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2.如果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获得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个纳税人来说,该纳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实现年终现金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执行。
5.员工获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所有奖金,如半年奖金、季度奖金、加班奖金、先进奖金、考勤奖金等。,应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无住所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各项奖金的个人,如该个人当月在中国境内无纳税义务,或该个人当月因出入境原因在中国境内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住所个人取得中国境内奖金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83)计算纳税。
七、本通知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的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