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引进政策2022硕士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外国国籍,并获得博士学位;
3.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基础计算。如果特别优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申请前在我市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经介绍,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且所从事的工作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基本一致。
5.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南京市人才落户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C类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国际或国内先进,目标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优先支持引进符合我市“4+4+1”主导产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创业型外国专家应具有海外创业经历,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具备管理能力。我市急需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二、市专项办会同市* * *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申报和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告。市专项办负责制定“345计划”年度申报公告,明确申报的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2.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各部门初审。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用人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择优推荐名单并报市专项办。
3.资格。市特办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信息中心、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具体审核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法人资格、持股机构、社保纳税、行业资质、 和守法情况,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个人资质、背景信息、出入境记录、知识产权等等。
4.专家评审。市专项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人才、团队、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进入实地考察的用人单位名单。
5.实地考察。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6.审批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结果,由市专项办拟定“345计划”推荐人选名单,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审定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入选;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专项办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批准。遴选名单确定后,市专项办将正式发布遴选通知。
7.入选“4计划”的企业和创新团队应在入选后1-3年内向市专项办提交中期评估,在入选后1-5年内向市专项办提交最终验收。市专项办根据企业申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和竣工验收,并上报评估验收结果。法律依据:南京市硕士人才引进政策第十三条:住房保障。入选“345计划”的外国专家和创新团队,纳入《南京市人才住房办法》支持范围,享受d类以上人才住房政策,“五计划”灵活引进的外国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住房政策。上述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住房政策前,用人单位应结合项目发展实际,为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人才公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