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的人才引进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宜昌人才引进政策;
入选的行业领军人才(团队)最高可获得654.38+00万元的综合资助,项目最高可获得654.38+00亿元的股权投资。对顶尖人才采取滚动资助的方式,顶尖人才不封顶。
金融、创投领军人才直接服务城市发展的,按年度融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1万元。
高技能领军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三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
教育、医药、文化、文学、旅游等行业领军人才,对引进单位各奖励30-80万元。
科研人才、工程师、程序员、设计师等新动能人才,每人最高奖励20万元。
对灵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期间给予最高30万元的生活补贴,免费入住三峡国际人才城人才公寓。
成立屈原文化国际研究院,通过“一事一议”引进人才。
与宜昌文院签约的著名艺术家,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的资助。
企事业单位(含境内企事业单位)对新引进的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三年内发放1.5-30万元生活补贴,紧缺急需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加上首付补贴1000元,医生最高可达40万元。
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或本科(专科)学生在企业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每月发放1000元和500元的生活补贴。
成立宜昌创新人才学院,为企业和R&D事业单位引进科研人才和新动能人才,除了给予重奖外,还统一“给身份”,实施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所在地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