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仲裁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目前中国有180多个仲裁机构。因为不按行政区域设置仲裁机构,所以区县没有仲裁机构。

国内知名的仲裁机构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北京仲裁委员会(BAC/BIAC)、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华南国际仲裁委员会等。

仲裁机构:双方的民事纠纷通过仲裁解决。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国家仲裁机构和国际或地区仲裁机构。另外,根据仲裁机构的设置,国际仲裁机构有三种:一是常设仲裁机构,二是临时仲裁机构,三是专业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的处理:一般来说,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确,仲裁协议中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认定仲裁条款有效;无法确定具体仲裁机构,未约定具体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当事人未达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仲裁机构的,应当视为已选定仲裁机构。

第四条仲裁协议仅约定争议适用的仲裁规则的,应当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能够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第五条仲裁协议约定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六条仲裁协议约定由某一地点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且该地点只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当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未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七条当事人约定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是,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方当事人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