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魅族知识产权有什么用?
6月24日,高通通过官网宣布,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魅族。
高通在诉状中主要提出三点诉求:一是要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公平、合理、非歧视的许可义务;二是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关于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主要条款;三是请求法院判令魅族赔偿其损失5.2亿余元。
作为通信行业巨头,高通持有大量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所谓标准必要专利,是指实施某项技术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技术。也就是说,只要魅族的手机支持中国的3G和4G网络,无论是否使用高通的芯片,都必然会使用高通的专利。
包括华为、小米、中兴和联想在内的顶级手机制造商已经与高通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然而,只有OPPO、Vivo和魅族没有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三者中,魅族市场份额最小,但增长势头迅猛,年增长率350%,2015年出货量2000万台。
高通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开一个先例,从而对其他手机厂商起到撼山、撼虎的作用。同时,高通还试图试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现行专利许可协议和专利许可率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