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中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详情如下: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原则如下:

第一,全额赔偿原则。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损害的责任范围应当以侵权人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范围为准,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法定赔偿标准原则。

第三,法官自由裁量补偿原则。

第四,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原则。也就是说,精神损害赔偿可以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精神权益损害。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使用费进行赔偿。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