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人才新政,最高工资补贴60万元。
以下为全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落实人才创新先行政策,加快集聚新经济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才群体,加快建设灵山湾“人才特区”,引领新区新经济发展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人才引进政策的适用范围
本意见用于支持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和灵山湾西区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和相关组织,引进符合灵山湾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本意见所涉及的高层次人才是《西海岸新区从国内外引进培养青岛市高层次人才目录》中涵盖的各类人才,以及西海岸新区认定的其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为确保人才政策及时落实,切实提高政策有效性,简化人才认定,对与区内企业及相关组织签订三年及以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聘用(劳动)合同、符合新经济和区域发展需要、在青海缴纳社会保险、经核实无违法失信行为的人才,实行“以薪为主”,用人单位年缴纳所得税总额分别为654.38+0.2万元和8020万元以上。
第二,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1)人才工资补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上且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的在区工作的人才,给予区级地方贡献100%的补贴,另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60万元)。
(2)建立人才赋能基金。设立首期规模1亿元的人才赋能基金,由西海岸新区和海法集团共同出资,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政策性和市场化相结合,通过市场化专业手段运作,对符合新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的种子期和初创期人才创业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或重点投资,充分利用市场的逻辑和资本的力量发现人才、成就人才。
(三)建立人才创业中心。对入驻人才创业中心的创业项目,免费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人均不超过10平方米)的精装办公用房,最长三年。结合人才赋能基金,打造新区新经济发展的孵化加速器。入驻中心的人才创业项目(企业)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企业)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3.操作员
符合新经济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4.创业项目(企业)申请人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表,或在初创企业中占30%以上;5.创业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万元。
(4)大学生就业补贴。从事符合本地区新经济的产业
会展方向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毕业生给予1000元/年的生活补助,硕士研究生给予2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给予30000元/年,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5)人才住房租购保障。1.购买:区域内建设的产权式人才住房购买价格不高于销售点同区域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80%,高层次人才、博士学位持有者不高于70%。2.租赁:每年推出不少于500套人才租赁公寓,对在区内工作的人才可提供优惠政策。本科学历者第一年免费,第二年、第三年免收50%的房屋租金;硕士学历者前两年免费,第三年免50%房租;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以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前三年免交房租。租赁后有意购买所租公寓并符合买卖条件的,可优先按市场评估价的70%购买(但不低于人才住房零利润含税成本价)。
(六)其他服务保障。在区域内购买或租赁人才住房的,可享受新建社区集体户、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待遇。同时,整合市、区各类人才服务政策和服务资源,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配偶就业、医疗、职称、工商、税务、科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第三,组织实施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