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泽仁执业案例

主要案例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卓等16名被告人制造、贩卖、运输冰毒2300公斤;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郑东等29名被告人在罗湖口岸劫持10余名港商的抢劫绑架案;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三不小心”、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马冰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陈海坤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系列案件;

潘贷款诈骗6亿元由天津市一中院审理,陆友强合同诈骗7000万元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陆路走私普通货物经济犯罪案654.38+0亿元;

徇私枉法,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级警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吴林、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级干部肖方、李林贪污国有资产654.38+0.3亿元案,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审被判死刑的多名被告人,经过二审辩护,介入死刑复核程序,被判死缓、无期徒刑。其中,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3000余万元贷款诈骗案孙被判无罪。还代理过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平顶山支行等金融机构胜诉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民事案件,金融机构因银行工作人员犯罪相互起诉要求支付存单款、主张票据权利的案件,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巨额股权的案件,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成都某公司与长钢集团股东权益纠纷案,北京牛栏山酒厂侵犯“京酒”商标的知识产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