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药为商标向加多宝索赔29亿元之战何时停止?
广药和加多宝的凉茶官司又开始了。2016年6月24日上午,GPHL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亿元,该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广药和加多宝因为争夺商标、红罐装潢、广告语,接连打了十几场官司。此次诉讼索赔29亿元,不仅是近年来GPHL与加多宝之间最大的诉讼,也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案。当天庭审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加多宝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加多宝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9亿元的索赔金额是怎么来的?据悉,2014年,GPHL首次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10亿元,称其通过正规渠道调查了加多宝2065438年5月至2012年5月的净利润。这一次,根据GPHL的计算,这一数额被修改为29亿英镑。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六家加多宝公司利润总额约为29.3亿元。
加多宝认为,自2011年4月广药集团提起无效仲裁后至仲裁裁决作出前,被告许可费已支付的涉案商标的使用不存在主观过错,属于善意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澜进一步指出,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的推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GPHL应该根据利益平衡原则和不当得利制度,返还加多宝巨大商标价值在商标使用中的利益,而不是诉讼索赔。
事实上,从2012凉茶大战开始,王老吉商标的“后期商誉”及其经济价值的移植就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新良教授看来,所谓“后期商誉”通俗解释就是: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知道,后许可”的“前期商誉”,另一种是“先许可,后知道”的“后期商誉”。比如可口可乐、雀巢咖啡、星巴克等众多知名品牌及其注册商标在中国的许可使用属于“第一商誉”;涉案的“王老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商誉,是商标许可过程中最典型的“后期商誉”跨越升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