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部门属于实体法?
1.宪法(包括: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权法)
2.行政法(包括: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
3.民商法(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4.刑法
5.经济法(包括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
6、社会法(包括: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社保法等;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
促进社会福利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彩票法、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法、见义勇为资助法等;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如教师法、科技进步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等等。
扩展数据
法理学在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法律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法律条文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或法律保护的特定情形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是规定保障权利和权力的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的相关程序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程序法是实体法正确实施的保障,审判活动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作为实体法的对称性,我们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等同于程序法或审判法,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程序法,还有行政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