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一)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方案,监测和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模式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业服务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制定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和规则,做好推进管理工作。
(三)制定本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入我县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制定规范市场经营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引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节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职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节,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制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照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工作,依法监督本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家限制技术出口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服务外包载体和平台建设。
(九)承担组织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参与反垄断调查。
(十)指导本县外商投资,制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初审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依法审查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和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境外投资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