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委托人:* * *(以下简称甲方)示范文件1
顾问:* * *(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程业务需要,甲方需委托乙方编制预算、结算及检查相关工程费用预结算。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方委托咨询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和最终结算;根据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甲方的要求,及时申报和检查各项进度报告;审核甲方分包项目的进度和结算费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成本审核、控制、工程商务谈判、变更及合同争议认定和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监控工程造价,提供相关工程造价信息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和钢筋工程工程量计算)。
第二,顾问的权利
1.在咨询过程中,如果客户提供的信息不清楚,顾问可以向客户提交书面报告。
2.在咨询过程中,咨询者有权对第三方提出的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检查或查询。
3.在咨询过程中,咨询方有权到项目现场进行调查。
4.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
第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方有权向咨询方询问工作进展及相关内容。
2.客户有权就具体问题阐述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方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委托方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解除合同,并要求咨询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客户有权审查顾问提交的结果。
第四,顾问的责任
1,从专业角度出发,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客户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合同履行期间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披露与本合同规定的商业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
4.经审核的结算结果,成本误差在1%以上(不含1%)的,视为乙方失职。
5.按照合同规定,咨询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委托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果由于非咨询方的责任导致进度延误或延误超过约定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同意相应延长合同的有效期。
7.责任期内,咨询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赔偿因咨询人单方过错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8.如果咨询方未能及时检查或回答委托方或第三方提出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方应承担责任。
动词 (verb的缩写)客户的责任
1、委托人负责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第三方,为咨询人的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在咨询方的配合下)免费向咨询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相关的信息。
3.委托方应对咨询方提交的事项进行书面答复,并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当咨询方要求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时,委托方应负责传达和传递该信息。
4.委托方应授权一名胜任此项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方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咨询方造成的损失。
6.根据合同要求及时向顾问支付报酬。
不及物动词咨询业务的报酬和支付
1.甲方根据与建设单位核对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2.50元/平方米的单价一次性支付乙方报酬(可复制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相似度在90%以上的建筑按10%计算)。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在常州项目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种劳保福利、节日津贴等除车费外的所有费用。即支付乙方报酬=建筑面积*2.50元/平方米与施工单位核对的建筑面积。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报销..
4.甲方每月临时支付乙方人民币5,000.00元,累计支付乙方报酬达到人民币65,438+020,000.00元时暂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报表(决算报表)经甲方编制并提交施工单位后,按申报的工程建筑面积*2.50*80%支付报酬(不含月付款);与施工单位核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最终结算)并经甲方审核后,乙方按竣工结算工程建筑面积*2.50*100%支付报酬(不含月付款);
5.委托人未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的,应当从付款之日起赔偿咨询人应付费用的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是将规定支付期最后一天的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报酬的时间。
6.支付报酬的货币为人民币。
七个,另一个
1.因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咨询人将外出进行合同外的考察,所需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由委托人承担。
2.如咨询方需要外部人员协助,其费用由咨询方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承担;超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的,经委托方同意,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得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违反合同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应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协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修改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14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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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示范文件二: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过技术协商,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协商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辛二路(外环至柘树湾路)空地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和研究结论等。
3.乙方的项目建议书必须符合甲方的审批要求,并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表现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收集技术咨询所需的全部资料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4份技术咨询报告。
三。委托方合作事项:
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1。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2.建设项目区1: 500地形图;3、建设项目拆迁资料;4.其他相关信息。
四。技术信息和材料的保密性:
乙方应对本项目的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项目的所有资料转让、复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复制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动词 (verb的缩写)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在本项目咨询服务中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和技术成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此外,如果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的物品,工艺和发明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不受任何因乙方的咨询服务而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侵犯或赔偿。如因上述原因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不及物动词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2)本项目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总价:1991283)?按照建设项目的估算投资,收费标准是多少?60%,?建设项目概算投资的调整系数是多少?咨询费0.7。
咨询费总额为33000元(大写:33000元整)。
(3)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具体付款时间: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时付款。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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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3:(甲方)
审查机构:(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1.5其他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二条根据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总评审费为人民币元(见评审费用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乙方50%的审查费作为定金,以人民币支付。乙方提交评审结果后,甲方应将评审费余额以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为甲方提供良好服务,并在收到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3.1本工程通过审查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证书》(以下简称审查证书),并交回一套完整的经乙方盖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乙方应将审查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审查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2如果本项目未通过审查,乙方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退还给甲方,并书面说明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同时,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当如实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记录档案。
3.3乙方将施工图设计文件返还甲方后,甲方应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超出资质的勘察设计除外,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乙方审核。
3.4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审查工作日。审查期限根据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第11号令规定内容的。建设部134,甲方将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乙方审查。
4.1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审查,不得用于施工。如擅自用于施工,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5.1甲方的责任
5.1.1甲方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供的全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1.2甲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审查。
5.1.3甲方未按期返回修改图纸或变更设计,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5.1.4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评审结果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重复使用。
5.2乙方的责任
5.2.1乙方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审查,并对拟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5.2.2乙方不得要求或暗示审查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审查。
5.2.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除3.1和3.2外,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重复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方违约责任。
6.1.65438+
6.1.2因甲方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错误导致乙方评审结果出现质量缺陷的,由甲方负责..
6.1.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设计的,甲方应按重新审查所需的工作量支付审查费。
6.1.4因甲方原因终止审查的,甲方应按以下约定支付审查费:实际完成工作量小于等于50%时支付审查费的50%;超过50%时,按照全额评审费支付。
6.2乙方的违约责任
6.2.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交付审查结果,每延误一个工作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审查费用的违约金。
6.2.2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不利影响,收取审查费违约金。
6.2.3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如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审查中的疏忽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但不能代替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质量责任。
第七条其他
7.1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审查意见有重大原则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仲裁决定。
7.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若论证结果与原评审结果基本一致,专家论证费由甲方支付;如果论证结果与原评审结果不一致,专家论证费由乙方支付..
7.3由于甲方原因,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要整体重新审查的,按新项目报批,并收取审查费。
7.4本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赴外地调研、收集资料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调研、收集资料的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的审查时间。
7.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咨询服务,并另行支付费用。
7.6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合同双方如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委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7.9本合同只有在双方签字完成后才能生效。
7.10本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7.11双方签署的协议、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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