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专门发文规范同业业务新业务,不得违规投资不动产。
北京商报今日消息(记者孟、宋艺彤)为引导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防控同业业务风险,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165438+10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五个“不”:新业务不得违规投向房地产、“两高一剩”、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限制领域;不通过交易结构设计接受或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不要多层嵌套;不得通过不规范的同业投资隐瞒不良资产;不可渗透的产品或物品到期时不得描述。
据了解,《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对同业业务进行规范。一是加强同业业务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不通过对同业业务过度加杠杆进行非理性扩张。二是加强同业业务的交易对手管理。不得将从事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列为交易对手,对不同资质的交易对手制定差异化的信贷策略。三是加强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管理,专营部门应负责审批、账务处理和对外签约。四是加强同行业非标投资管理。
《通知》明确了分行对非标资产的管理责任。对于由总行核算、分行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的同业非标投资,分行实际承担了非标资产的投前调查、投后管理和违约处置责任。因此,《通知》在重申同业业务专属部门应承担风险责任的同时,明确要求分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不得以项目在总行核算为由放松监管要求。
《通知》重申并进一步明确了同行业非标投资的总量、范围、操作规范和管理要求。针对监管中发现的同业非标投资方向偏离宏观调控导向,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知》还对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同业业务提出了要求。同时,通知下发至辖内主要非银行金融机构,旨在推动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强同业资产负债管理,提升同业业务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