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部门和法律法规的调查问卷

看看这个。挺全的。

补充两点:

1,中国是民商法结合体,具有商法性质的法律有四部: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商法作为民法中的特别法,不宜在本文中单独列出。

2.这篇文章里好像没有提到知识产权法。

当前,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非常重要。最好注意一下。知识产权法基本属于民法,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

宪法部门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目前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1982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7修正案,分别通过1988、1993、1999三次宪法修正案。第二层次主要包括以下宪法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和代表法;3.国籍法;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民族区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权利法;7.法官法和检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权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个层面是对宪法的解释。

(2)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在国家行政活动中形成的与调整社会关系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包括国务院制定的一般性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与宪法、民法和刑法不同,行政法部门没有法典,而是由许多单独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组成。这是由行政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国家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决定的。

行政法有两部分:一般行政法(或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或具体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调整一般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定和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任务、职权和活动,国家管理活动的任务、原则、方式和方法,国家行政人员的地位、相互关系、权力和责任,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行政关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如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

特别行政法是指调整特别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和调整各行政部门的行政关系,包括治安行政法、体育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民事行政法、卫生行政法、交通行政法、基础设施行政法、海关行政法、科技行政法等。

(3)民法和婚姻家庭法

民法是指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非常广泛。民法主要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横向经济关系。其他经济关系,如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与企业的纵向经济关系,企业内部的管理,主要由经济法或行政法调整。民法还对婚姻、名誉、肖像、生命健康、法人姓名等属于民事范围的人身关系进行了规范。

目前中国还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民法典。在这一阶段,民法主要由民法通则和大量的单行民法组成。《民法通则》颁布于1986,包括民法基本原则、公民与法人、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民事法规的原则和规定。单独的民事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

(4)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即企业组织和商事活动。如果不是商业行为,就不调整。

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1,公司法;2.流通票据法;3.保险法;4.担保法;5.期货交易法;6.海事法;7.破产法;8、贸易法等。

(5)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的是经济领域的纵向关系。

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不同于人们日常生活中作为一般术语的经济法。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是指所有与经济内容有关的经济立法和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主要是指那些国家在调整国家经济管理活动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过去与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关系密切。因为其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相关法律规范有重叠,比如经济合同法,既适用于经济合同,也适用于民事合同。

法律部门没有轴心代码,而是由大量单行经济法组成。主要包括:

1,关于预算法、计划法、基本建设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投资法、信贷法、外汇管理法等法律规范;

2.各种企业管理的法规,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各类外资企业条例》等。;

3.价格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

4.外贸、商检、海关等对外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5.电力、交通(包括道路交通、铁路交通、航运、民航)、邮电、城市建设、农业、水利发展的基本法律。

(6)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和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劳动保障和福利,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工会和职工自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制度,等等。

这个部门的主要法律规范是1994的劳动法和一些单独的劳动法。

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有关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1993)、《保险公司章程》(1982)。

(7)军事法

军事法是指调整国防建设与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个法律部门在中国是一个新的法律部门。构成这个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有以下三个层次: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

3、由中央军委总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其他军事部门单独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即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则。与军事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国防法、兵役法等。比如《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既可以属于军事法律部门,也可以属于刑法部门。

(8)环境法

环境法是指调整和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关系,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主要是指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各种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关于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主要是指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9)刑法

刑法是指与犯罪和刑罚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法律部门。采取的调整方式是最严厉的制裁,也就是刑罚方式。法律部门的划分依据的是调整法。在我国,一切以刑罚为手段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刑法部门。这个部门最重要的法律规范是1997通过的刑法,也包括一些散见于经济法和行政法规中的关于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10)程序法

程序法是指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律部还有一个二级部门法。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仲裁法、监狱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