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保密协议示范文件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范本1:_ _ _ _ _ _ _ _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签署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邮政编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鉴于:

1.对于甲乙双方的技术和业务合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的一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性的信息和资料;

2.双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保密。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个定义

保密信息:是指由提供方提供给接受方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信息,这些信息为提供方或其股东和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或提供方对其负有保密义务,且所有信息均明确标注在信息载体上?秘密?材料和信息。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保密或专业信息和数据,如集成电路设计布局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商业秘密、技术数据、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和成本。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收到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已从其他来源获悉,且无保密限制;

2.一方通过法律行为获得已经或将公开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法规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收方收到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谨慎妥善保管保密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收方可以向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披露保密信息,但仅限于双方合作,公司应首先书面承诺保密;

3.接收方只能向其经理、员工、顾问和其他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宜的员工(统称?相关人员?),但应确保此类相关人员对信息严格保密;

4.如果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或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将立即通知提供方该要求(1);(2)如果接收方根据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要求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5.如果接受方或相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物资出口和再出口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六条本协议的每一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协议提及的事项达成的任何谅解或协议。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协议。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非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不构成对接受方转让或授予其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利益,也不构成对接受方的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在苏州通过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并应在_ _ _ _ _ _ _ _ _ _年内保持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_ 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

乙方:_ _ _ _ _ _ _(授权代表)

以下双方于X年X月X日签署了两份《项目合作保密协议范本》和《保密协议》: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受其管辖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以下简称?提供商?)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法律成立并受其管辖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以下简称?收货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统称为?双方?,简单的叫?一方?。

鉴于,双方为了* * *相同的利益,会在?在融资项目中合作和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对对方的信息保密(?机密信息?)保密。

第一个定义

1,机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并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与提供方的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和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项目、工艺、方法、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和市场。机密信息包括机密或专有的书面标识和口头提供,然后是机密或专有的书面标识。

上述机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a)接收方在从服务提供方处获得该信息之前已知晓该信息,且无保密义务;

b)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

c)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并且在收购方应该知道的范围内,第三方没有非法获得和披露保密信息;

d)提供方已合法披露给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且已被第三方合法披露;

e)接收方在不接触机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并获得的信息;

f)由接收方在获得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布。

2.接收者和提供者

?收货方?指机密信息的接收者。

?提供商?指机密信息的来源。

第二条保密义务

1.接收方对获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与其自身保密信息相同的措施以确保其安全性。双方同意,机密信息只能提供或传授给因其工作而必须并有正当理由需要了解此类机密信息的员工。双方应将包含机密信息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机密信息都应被视为有效的防御手段,以防止任何未经授权的入侵或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的使用。

2.双方相互承认,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及其中包含的和/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收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并妥善保存。

3.双方同意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的利益。项目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条款提供的机密信息的使用应仅限于这些目的,除非提供方在披露此类机密信息时以书面形式指定了其他目的。披露时规定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一致的,以披露时规定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同意的项目相关的情况下使用从另一方获得的保密信息,绝不将保密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目的。

4.双方承诺,将对其本人及其雇员或代表因履行义务而在对方经营场所知悉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密,绝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本规定尤其适用于所有有关技术、设计、生产、运营或组织事宜的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打算与第三方签订分包合同,因此必须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该方应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披露信息的双方和分包商还应在披露保密信息前签署一份与本协议格式相同的保密协议。

6.如果接受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合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接受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提供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归还给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销毁保密信息;但是,如果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可以继续使用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在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以保密作为抗辩或获得保护措施,并应用适用法律的所有程序保护保密信息,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提供方承担。

第三条非权利授予

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并不意味着接收方被授予任何相关提供方的所有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接收方被授予关于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非接收方有权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四条知识产权

1.保密义务也适用于关于未注册或未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使用本协议提及的保密信息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应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传播,尽可能消除影响。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金额不影响受害方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这种赔偿限于受害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机密文件的归还

在每个单独承包的项目终止后,本协议涉及的所有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特定形式的,以及接收方制作的副本,应立即归还给提供方或销毁,相关销毁证明应同时发送给另一方。

第7条一般规定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被宣布无效,有关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替代条款,该替代条款应尽可能符合双方的原意。

3.提供方没有义务保证向接受方披露的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不承担由披露的信息造成的任何特殊的、意外的、后续的或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其应当知道披露的保密信息会对另一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因接受方使用提供方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查封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索赔给接受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予以补偿或赔偿;提供方应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的任何合理补偿或赔偿,除非接收方滥用保密信息。

5.双方承认违反本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部门申请保护措施以维护其合法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不会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赔偿权利。

6.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相关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未来履行本规定或其他规定以及行使该权利或其他相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本协议的效力和有效性

本协议应自本协议开头所述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向接收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前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但仍将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9条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条其他

本协议以中文和英文书写,中英文版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代表公司签字

签名:

名称:

位置:

日期:

代表

签名:

名称:

位置:

项目合作保密协议:范文三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甲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寻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和海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的合作关系,为积极推进指定区域的业务发展和业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各自的保密信息,并签署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披露方)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形式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及其他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该等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会议纪要、协议、报告、计划、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任何口头披露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为机密信息的信息或数据。

上述机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公布的或公共领域的其他信息,以及接收方在披露时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仅在本合作范围内使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和

(1)采取充分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公开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其他方式让任何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

(2)如因本次合作目的,确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必须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应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讨论未能建立合作关系,接收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果合作关系终止,接收方应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归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收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接收方应提前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传播。

4.双方确认,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构成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收方不得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该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其附属机构及其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机密信息因非接收方的原因而公开,本协议将自动对该部分机密信息无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就此事达成的所有协议。若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以本协议内容为准。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采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争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授权代表(签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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