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企业,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的职能有什么区别?
1,研究提出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和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的工作;参与高科技风险投资管理。
2.研究制定加强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农业种子产业化项目、国家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和可持续发展示范项目;组织协调产学研结合,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合作。
3、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协调和组织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条款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4、参与编制重点科研项目和其他科技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并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规划;负责新增和调整科研机构的审核和申报;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和管理;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和创新资金的归口管理。
发展和改革局对企业的职能: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
2.汇总分析金融形势,参与制定财政货币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
3、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单位的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和计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引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认为需要审批、核准、备案的,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措施和意见。
3.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率先推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负责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4.率先培育大型骨干企业;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解决重大问题。
扩展数据:
国家科技局的职能;
1,贯彻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科学技术经费合理配置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科学事业归口管理和“科技三项费用”等相关经费的预决算。
3、归口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
4、负责管理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工作;协调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科技人才政策,参与当地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6.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