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侵权的争议焦点
著作权侵权的争议焦点,在生活中,相信很多朋友都写过或者了解过案件的焦点,总结过争议的焦点,对采纳证据的案例进行过逐一的推理论证。下面我整理了一下版权侵权的争议焦点。
版权侵权争议焦点1主要争议问题之一:法定许可。
所谓法定许可,是指使用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必须支付报酬。我国现行著作权法规定了教材编写出版、报纸转载、录音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等五类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的初衷是促进作品的传播,但在实践中,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正如国家版权局在对修订草案的简要说明中指出的:
“从版权法定许可制度20年的实践来看,基本没有用户履行付费义务,用户因未履行付费义务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很少。权利人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法律规定形同虚设。”
第二个主要的争议问题:网络传播
修订草案第六十九条有三个条款,第一个是提供纯技术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审查责任,即在向网络用户提供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简单的网络技术服务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与著作权或者相关权利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事实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是网络环境下平衡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利益的一种选择,是世界各国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的共同规定,也就是俗称的“避风港原则”,即技术中立和过错责任原则。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过错责任,也符合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而且这一规定也是符合实际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进行审查不具有可操作性,目前的技术水平还难以达到。
第三个主要争议问题:集体管理
修订草案第60条和第70条是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扩大到非成员。根据这两项规定,即使权利人未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管理组织也可以代表权利人行使权利。使用者只要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酬,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规定使得权利人无法通过诉讼向那些向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了使用费的使用者主张赔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院通过诉讼判决的赔偿金额通常高于集体管理组织的收费标准,因此这一延伸的集体管理规定引起了许多权利人的质疑。
侵犯版权的争议焦点。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1,原告作品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著作权即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不同,著作权侵权的认定还涉及权利的有效性。
著作权有效的作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要原创;可以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再现。只要不满足任何一个条件,原告的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没有侵权。如果原告的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的保护。
2.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情况分析。
以下两个标准可用于分析被控侵权作品:
一个是“接触”,即接触之前工作的机会;
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鉴定的重点。在确定原、被告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当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中相应的部分进行比较,以确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二、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
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分级管辖,即著作权民事纠纷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区域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实行属地管辖。即“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关于著作权侵权的争议焦点3关于著作权归属侵权的争议如何解决?
解决版权纠纷的方法:
1,自己协商。
如果侵权后双方能够和解,不仅能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防止侵权人损害自己的名誉。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
是指双方在第三方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的调解员范围很广,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可信赖的机构或个人主持调解。
然而,调解必须基于自愿原则。只要一方不愿意调解,就不能强制调解。调解不是解决版权纠纷的必要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调解后反悔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仲裁。
双方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仲裁条款。
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促进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履行。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可执行的,双方可以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民事诉讼。
著作权纠纷发生后,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不愿调解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版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或者虽有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在法律上不可执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终途径。民事诉讼既适用于侵权纠纷,也适用于合同纠纷。
对严重侵犯著作权并已构成犯罪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还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起诉,由有关机关提起公诉,著作权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著作权侵权纠纷主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会影响著作权人的利益。著作权人出于维权的考虑,必然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但在追究责任时,如何解决著作权侵权纠纷,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