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知识产权状况如何?

国际贸易理论,无论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还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都阐述了知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但都没有将知识作为一个关键变量纳入国际贸易模型。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兴起主要是在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直接投资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方式,因此直接投资理论的产生相对晚于国际贸易理论。美国学者Harmo在1960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哈尔莫认为,美国企业的垄断优势,如技术和规模,是美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金德尔伯格列举了跨国公司所拥有的各种垄断优势,主要包括产品差异、商标、销售技术、价格运作等产品市场优势;专利、行业秘密、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优势;内部和外部规模经济。他特别强调,专利和专业技术可以让企业生产的产品与众不同,从而拥有控制价格和销售的能力。专利可以限制竞争者的进入,维持公司的垄断地位。约翰逊进一步阐述了知识作为跨国公司的独特优势。他认为;知识转让是直接投资过程的关键。“在《国际贸易与投资》中,Root 1974分析了知识资产在直接投资和许可贸易之间的选择。他认为公司的知识资产,如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等。,可以通过许可转让,但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难以转让。哈佛大学教授弗农创立了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解释了美国企业战后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时机和区位选择。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即创新型寡头、成熟型寡头和老化型寡头)与知识的生命周期有关。日本学者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投资理论的实质是区位投资中不同产业所包含的知识的进步。他认为在赫克谢尔-奥林模型中,劳动和资本可以被劳动和管理资源所替代。经营资源是一个特殊的要素。这包括有形资本,以及技术和技能等无形资本。雷丁大学学者巴克莱的内化理论强调知识等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性。卡森用信息这个词来统称技术、管理、技能等知识产品。在交易中,知识产品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导致知识产品市场交易成本高。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也反复强调知识的作用。根据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它们在知识价值方面的相似之处是:(1)强调知识产品的市场结构和知识产品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2)内部化知识产品市场的动力最强,因为技术的研发耗时、风险大、成本高。知识产品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必须通过差别价格使用;知识产品的消费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知识产品的享用使得契约外的第三方有可能获得知识的外部性。知识产品有通过交易泄露的风险,这也是一种交易成本。“(3)知识资产的特点是生产成本高。而通过直接投资使用这些资产的边际成本很低,甚至等于零,因为企业已经付出了成本,知识成本对于企业来说是沉没成本,知识资产的供给是灵活的,可以在不同的地方同时使用,而本地企业要想得到这些知识资产就要付出全部成本。(4)知识对公司利润具有创新协同效应,跨国公司总是倾向于通过直接投资来利用其所有的知识资产。从上述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中可以看出,几乎每一位跨国公司的学者都强调知识在直接投资中的重要性,有的甚至宣称知识是决定性的。问题是:(1)直接投资受经济增长理论的影响,没有认识到知识也可以是一种要素,具有与土地、资本、劳动力、人力资本不同的特性。亚当·斯密有句名言,市场分工受市场范围影响。收入下降是工业经济时代的铁律。当然,市场的范围决定了分工,因为土地、资金、劳动力都是稀缺的。工业文明中的跨国公司在开拓国际市场时,投资规模不得不受传统要素变化规律的限制。因此,他们没有把直接投资理论放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没有解释知识的本质以及为什么它对直接投资具有重要意义。(2)直接投资理论在关注知识的作用时,忽略了制度对直接投资的意义,尤其是知识产权制度对直接投资的作用。直接投资理论把制度作为既定的假设。这一假设隐含在直接投资理论中。但在实际的市场结构中,系统的产生、维护和变化都是有成本的,其初始成本相当大。知识作为一种资产,如果不受制度约束,就会成为科斯所说的“公地悲剧”。(3)除了有形资本和劳动投入,没有无形资本的组合,直接投资将变得不可能。无形资本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其交易以契约为基础,有书面的也有不成文的,有的需要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有的需要公众习惯和惯例的认可。直接投资中的无形资本是跨国投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制,各国私法和文化习俗对无形资产的保护理念、手段和程度不一致,直接投资中的无形资产就不会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