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保密协议不离职怎么办?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规定辞职时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保守商业秘密是员工的义务,无论是否签字都应该执行。保密协议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用人单位以“未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扣薪理由是违法的。劳动者从事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工作的,应当承担保密义务,可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这种情况下签署保密协议是合法的。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利。不以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是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企业是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向员工支付保密费为依据。在法定的保密保护期限内,员工在职、离职后,应当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一般为2年)不得从事相关职业,同时可以获得公司按月支付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