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税收

我记得,我们和日本公司购买技术和产品,产品按一般进口方式办理,但技术费要交外国企业所得税。我们代扣代缴。

我觉得不应该交。原因是商品的概念是交换的劳动产品。既然有形产品是产品,无形产品也是劳动产品。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税务局解读:外国公司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后,应缴纳所得税。

虽然,这个税不是我们的责任,但是弄清楚了总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