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的影响
数字经济对税收征管带来的影响:数字经济的业务边界不够清楚,这导致了其税源结构的多元化,普遍存在涉及两个或多个业务的情况。
数字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模式的特征主要有业务边界模糊以及流动性大,与传统的经济模式的单一和固定性不同,数字经济是一种有机结合了多种经济形态以及模式的新的经济形态。
而现存的税收征管领域对于经济业务的界定准则不足以准确地区分数字经济的业务界限和内容范围,其次,相对于传统的经济模式,数字经济有较大的流动性,普遍存在业务跨国家以及跨地区的情况,这为跨国公司进行跨境价值重组提供了便利条件。
许多跨国企业为了避税,在世界范围内转移收入和利润,这大大动摇了税收的基本,为本国的税收征管提出了巨大的难题。例如说,苹果、谷歌这些大型跨国企业,通常会采用转移知识产权的方式来转移收入和利润到避税区,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收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征纳税和进行税务监督管理的总称,1992年9月4日制定,1995年2月28日修改,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公布。
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1993年8月4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税法中的征管条款确定了税收征管制度。
第四十九号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