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1:有“小升级规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比如《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向规模以上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宁波市政府[2014]9号)
1.纳税有困难的“小规模”企业,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三年内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优惠,第一年减征30%的应纳税额,第二年减征50%,第三年减征70%;2.支持和引导“小规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的“小规模”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享受企业所得税。
2 .对“小规”首次进行调控的企业,经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其水利建设基金减半征收,如当年已缴纳,次年减半征收。
3.“小规模上调”企业享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单位3年优惠政策期,即允许在第一个规模后3年内暂时下调单位缴费比例,每年下调幅度相当于企业统筹缴费1个月的金额,每年6月份下调。
4.“小规模”企业首次奖励,其中市财政奖励2万元,鼓励县(市)给予配套奖励。
5.各县(市)、区根据已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对已缴纳税收的新增地方财政部分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小升初”企业上年缴纳。
6.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两年履行缴费义务,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
对报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原因)低于65438人+当年平均参保人数0.5%的“小规模”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金额为申报年度企业失业保险单位实际缴费额的50%。
扩展数据:
“小升降规”的具体工作要求
(1)把握目标,推动落实。各地要抓紧将任务目标数量分解到乡镇(街道、园区),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完善监控队伍培养,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园区)“小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2)抓基础,促培养。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以2065,438+07年应纳税主营业务收入1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重点,深入实地走访,以全省八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11小微企业为重点,
以及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专精创新型”企业,以基数不低于65438+年度目标任务的0.5倍,遴选确定培育企业,建立“小规模”重点企业培育数据库,加强对入库企业的监测分析、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
(三)抓精准服务,促帮扶。建立走访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定期联系走访重点培育企业,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现场帮扶和专家组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成长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类型,组织专业的培训服务和项目,提高企业家素质,加快小微企业升级换代,增强发展后劲。?
(4)抓优环境,促提升。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整合政策和要素资源,加大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监管企业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企业工作效果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积极为“小促”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5)抓严考核促进步。我局将按照“小升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档升级企业结构和成长经营情况、培育数据库建设和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对推进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适时进行约谈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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