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大队的执法范围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任务和职责。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负责农作物种子(含果树和热作作物)、农药、化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环保能源、民营天然橡胶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三是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农业机械及其零配件管理、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证发放及年检、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收费和非道路农业机械事故行政处罚。四、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理的市场信息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五、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金融、农村承包、农民负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六、负责乡镇企业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七、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和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八、负责受理农业投入品质量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和调解工作。九、负责执法工作总结和执法统计报告。
法律依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动植物检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