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隐性销售?
所谓“隐性促销”,是指“未赞助过奥运会的组织在自我介绍时故意误导公众,将自己描述为奥运会的赞助商或与奥运会有关的组织,将自己的企业名称和产品与奥运会联系在一起”,也称为“隐性商业行为”和“隐形市场行为”。例如,在某高度酒类产品的产品上写有“为北京申奥成功干杯”等所谓的祝贺广告,或者某企业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印有该企业名称或产品标识的衣服和雨具,让其穿着或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奥运场馆或故意在其他出现奥运符号的环境中展示。这些企业不向国际奥委会或OCOG支付赞助费。这种行为是典型的“隐形市场行为”。
“隐性促销”作为一种潜在的、隐含的侵权行为,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相关权利人权益的损害不亚于明显的恶意侵权,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更具危害性:
1.隐性促销不需要向国际奥委会或OCOG支付相应的赞助费来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的市场开发活动构成严重威胁。“如果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并取得了高回报、低成本的效益,体育赞助总量就会下降,组委会和国际奥委会就难以为继。”
2.隐性营销给公众造成一种错觉:因为它把自己的企业和奥林匹克运动联系在一起,所以会让公众在某种程度上误以为自己是奥运会的赞助商或国际奥委会。这将直接削弱那些实际支付赞助费并得到国际奥委会和OCOG认可的赞助商的商业影响力。据报道,国际奥委会第六届顶级项目的赞助费已达6000多万美元。如果任由隐形市场行为干扰和侵害合法赞助商的营销策略,将会对后者的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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