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综述
从2006年2月到2008年2月,中美举行了五次战略经济对话。对话机制审查如下:
2006年6月5438+2月14日至6月5438+05日,首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北京举行。在这次会议上,中美双方就促进美国对华出口的融资便利化协议、中国参与未来发电计划政府指导委员会、中国参与泛美开发银行、启动双边航空服务谈判等达成实质性协议。在中国设立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代表处;并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法治和消除贸易投资壁垒、加强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医疗,以及加强高技术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市场经济地位、结构性问题等方面,达成了4项价值5.5亿美元的合同。
第二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2007年5月22日至23日在华盛顿举行。双方讨论了服务业、投资和透明度、能源和环境、平衡增长和创新等问题。在本次会议上,中美双方就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提高QFII投资额度、全面开放货运权、酌情降低或取消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扩大人民币每日交易浮动区间等达成一致。
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2007年2月6日至3日在北京举行。在这次对话中,双方达成了一系列谅解: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中美承诺对出口实施有效的政府监管;在金融服务领域,中国和美国已经就金融服务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协议。这些协议包括:会后,中国证监会将认真评估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股权比例的政策建议;在能源和环保领域,中美将加强能源和环保领域合作,达成10年合作计划;美国承诺积极推动对华民用高技术贸易;此外,中美双方一致认为,制定行政规则的透明度有所提高,并承诺继续就处理经济失衡问题进行磋商。
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2008年6月6日至8日在美国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举行。在本次对话中,双方在贸易、投资、金融、能源、食品五个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增进了相互了解和战略互信。贸易方面,中美签署的贸易协定总额为6543.8+036亿美元;在投资方面,中美同意启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在金融领域,美国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在能源领域,中美签署了能源和环境合作框架文件;关于食品安全,中美两国有望签署一项协议,加强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扩大在医药和防灾减灾领域的合作。
第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于2008年2月4日至5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中美双方在宏观经济合作和金融服务、能源和环境合作、贸易和投资、食品和产品安全以及国际经济合作五个领域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40多项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