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有知识产权的书不算偷。

首先,作为辩手,我这里要材料,批判一个!

一个辩手要有相关的经验和辩证思维。

你的“话题”应该是“谁该为盗版负责?”当你说“谎言在于消费者”的时候,那就叫“争论”。

我会提供一些论据,你们可以用。

1.盗版用户规模:社会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是空谈。我国人口世界第一,媒体资源不计其数,警力明显不够。我想控制也控制不了。这里谁能说盗版没用过?警察有时间一个一个抓你吗?连罚款都拿不到!

2.消费水平差距:发达国家和我们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我在美国,任何屏保都能卖到10美元,大软件也要几百美元,显然中国人买不起。软件开发商不屑于在中国降价销售——在中国降价销售。我怕有人通过网络或者走私低价倾销回国。这样,很多媒体在国内根本没有正规的销售渠道。例如,外国电影在放映后每年只需9牛一美分就可以发行。那我们想看,就只能盗版了。其实外国电影面临的更大的问题是媒体控制,这个就不多说了。)

3.概念问题。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版权意识。“秀才偷书不算偷”的观念还是很严重的——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们是穷人,难道我们没有权利获取信息吗?你不能看你的电影吗?学习你的技能?盗版不像刑事犯罪那样直接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自觉来说,有些盗版不求名利加工资源(比如影视翻译团队),反而比那些求利的大厂更高尚。其中有些甚至被群众视为“亡命之徒”,只损害外国富豪出版商的利益,却造福群众。我们的政府为什么要打仗?

4.技术矛盾。目前复制一条信息的成本几乎为零,但他们就是不想放弃中国的知识产权费。网络技术已经使这种零成本的信息传输成为可能。从理论上讲,企业试图设置人为障碍。而中国人口那么多,全民缺乏产权意识,这是商家和政府都无法控制的。

5.后遗症:当中国的技术和资本落后于别人的时候,盗版自然会帮我们“偷师”,在现有条件下有效造福大众。但如果做媒体的人无利可图,就永远无法形成正规的机构,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和研究。之后游戏和电影做不好,就别怪制片方了——你们连人工钱都不给?

6.XW个人建议:简而言之,外商放弃在中国的利益(他们原本在自己国家购买,所做的一切都是针对自己的市场。在中国赚钱只能算是锦上添花,他们不赚钱也没什么好心疼的);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大型国企的利益,打击了无良盗版者(这种人拿盗版骗钱,可以打);享受网络资源,算了(现在确实是这么做的)。当人们的收入更高了,地方媒体制作水平更高了,警察制度完善了,很多情况自然会好转,所以我们不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