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收?

房地产继承和转让收取公证费的方法:

1,房屋评估费。具体费用由国家有关部门确认,评估部门收取;

2.房屋捐赠公证费一般由公证处收取;

3.税费。即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房产证的印花税是每5元。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证处对下列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向申请人提供证明和办理其他公证服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申请人收取公证服务费:

(一)证明经济合同,办理继承、赠与、遗赠和存款的公证;

(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

(3)民事协议证明;

(四)证明出生、生存、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组织资格和资信等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五)办理证据保全、制作票据拒绝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件、知识产权享有、转让、使用许可证明;

(六)公证保管遗嘱,核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七)财产清查、清算、评估和毁损评估的证明;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