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个高仿品牌?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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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涉嫌商标侵权?南宁一家假冒品牌原粉生产商被查封。
5月11日上午,南宁工商执法人员查出一家假冒荷兰“风车”牌生粉的工厂。在现场,假包装的版本多达三种。让执法人员吃惊的是,普通的生面粉,一台灌装机,一台秤,就构成了“进口企业”。
假荷兰风车牌生粉的厂房面积不大,仓库和生产间在一起。现场执法时,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工作人员对假货进行了鉴定,并配合南宁市工商局稽查支队的调查。
经鉴定,仓库里堆放的货物都是假货。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明显的区别是,2065438+2005年8月以后,荷兰风车品牌的生粉都标有二维码,而这些假货的外包装没有。
此外,包装袋上的商标图案风车设计也不同。有4个真的风车叶片,但有5个假的。荷兰风车品牌源自1867,假货设计为1987。有些假货为了以假乱真,直接“克隆”了正品的包装设计。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以次充好”外包装多达三个版本。
执法人员发现,现场还有一台灌装机和一台秤。灌装机上有未完成的原粉,秤也带电。一些装不下粉的包装袋放在一边。
虽然机器没有启动,但通过这些物品,执法人员也了解了厂家的大致“生产”流程——厂家从市场上购买回收的粉末,然后装袋称重。就这样,“炮制”出了一个假的进口品牌生粉。既然是假货,称不够也可以理解。现场一包25公斤的生粉,实际上是20公斤。
据了解,该厂家注册于2065438+2005年2月,已存在两年多。荷兰风车品牌上海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最近才接到部分商家的举报。
工厂负责人提出,他还拥有两个商标,甚至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风车图文作品登记证。经执法人员检查,商标注册证为:桂泰风车、桂泰。
篡改包装袋,前面部分用的是自己的商标,后面部分却写着原产地是荷兰,用的是别人的公司地址。这些都是假冒产品,还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执法人员解释,“通俗的理解就是‘傍名牌’,侵权的多是高仿或近似商标。”
至于国家版权局颁发的“风车”图形作品登记证,执法人员认为,这只是对一种设计图案的认定,并不代表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商标权。
当天,南宁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副支队长何长喜介绍,经查,涉嫌侵权的生面粉约有290袋。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非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人民网-南宁一家涉嫌商标侵权的假品牌原粉生产企业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