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与流行》中的美剧为什么消失了?
PPS影视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受相关通知影响,所有免费美剧连夜撤下,目前还不能确认未来是否会恢复。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电影、电视剧、漫画、理论文学类电影、录像。”
5438+2月6月BT下载被禁,国内大量BT网站相继关停。很多美剧迷心动了,开始在视频网站上看美剧。
2010 9月16日,15全国知名视频网站对热门影视作品版权进行自查。列入第一批自查名单的15家视频网站,提供网络影视作品占市场80%以上。
165438+10月12广电总局发布新文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侵权盗版。这时候网上美剧大多侵权,唯恐违规下线。
6月165438+10月10和6月65438+10月16,国内两家知名视频网站向SEC提交上市申请。于是,这家视频网站和其他视频网站更有意识地删除侵权美剧,play online中的热门美剧也普遍消失,很少有美剧获得版权。
法律视角
互联网公司为上市停播美剧。
北京市泽赢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宏革律师表示,最近国内互联网公司Youku.com在纽交所上市后表现良好,其他互联网公司也紧随上市步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要接受尽职调查,涉及法律风险调查,知识产权纠纷是常见的潜在法律风险。
如果这些视频网站继续提供没有版权的美剧,可能会被起诉侵权,美国一场侵权诉讼的金额少则几百万美元。投资人一考虑到目标公司的风险,就可能终止投资计划,这些对应的互联网公司可能无法正常上市,得不偿失,只好牺牲美剧带来的暂时利益,清理未授权的美剧。
此外,即使不考虑上市准备,国内各大网站也会在日益加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下,逐渐调整策略,将自己播放的视频合法化,以避免侵权纠纷和主管部门的追查。
谁也绕不开知识产权。
赵宏革律师认为,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影视作品能够通过互联网快速、便捷、廉价地传播,一部投资巨大的影视剧可能在上映当天就在网站同步播出,这对版权人和投资人都是致命的,网站也难逃责任。
所以从长远来看,网站应该自觉尊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通过与著作权人分享收益才能赢。这样既避免了无休止的知识产权纠纷,又树立了网站正规化的良好形象。
而网民也需要自觉维护正版,打击盗版,尊重知识产权,这对大家都有好处。只有尊重别人的权利,自己的权利才不怕被侵犯。因为在一个环境中,每个人都是权利的主体,也可能是侵权的客体。
把美剧上传到网上是无利可图的,也是违法的。
为了让美国粉丝看到美剧,一些热心网友在24小时内下载了未屏蔽的美剧,并私下分享。此外,不容忽视的是,美剧光盘和付费美剧打包下载的交易方式也在中国悄然进行。
私自分享美剧违法吗?赵宏革律师认为,互联网本来是一个信息共享的便捷平台,但* * *共享的信息不能对信息所有者造成伤害。网友通过私信分享美剧。这种分享是否违法,取决于私人分享的范围。
仅仅是把美剧打包上传到某个网络平台是违法的,即使没有盈利。因为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而如果私人分享仅限于有限数量的拥有硬盘等存储工具的好友,这种情况是符合合理使用范围的,并不违法。据国外媒体报道,YouTube为用户提供了第三种视频隐私选项“未公开”,方便用户私下与好友分享视频。
怎么才能再看美剧?
美剧的火爆无疑会给广大视频网站带来收益。现在,所有网站都决定删除美剧。这部分收入损失将如何补偿?
泽赢律师事务所的王海江律师说,首先要买的是美剧的版权。据悉,目前国内各视频网站正在积极与海外电视台洽谈,希望购买该剧版权,以便合法播放。
但网站面临两个难题:一方面,美剧版权费过高,普通商业网站难以承受;另一方面,网站播出前,需要获得广电总局的许可。这个审批过程有多长,能不能通过审批,还是个未知数。当网站把这些经过版权和审批的合法合规的美剧放到网上时,是否符合美剧迷的胃口还是未知数。
网站高价购买版权后的盈利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聚集网民增加点击量来吸引广告,广告收入是主要盈利模式;第二种是按次付费,即以美剧粉丝为主的观众向网站付费订购特定剧集。与港台剧、韩剧、日剧的低价播出不同,网站对下一步高价购买美剧有顾虑,因为审批后购买的美剧可能不符合网民需求。这些未知可能会让美剧在网络中很难回到以前的繁荣。
网络视频收费应该和电影不一样。
“网络视频的收费标准和电影不一样,差别很大。”赵宏革律师表示,原来电视剧只在电视台播出,现在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等多种形式播出。电视剧大多以公共媒体的形式传播,面对的受众不特定;同样,网络视频也是针对不特定的受众。都和电影不一样。
电影的受众是特定的。持票人在影院观看,与影院和电影制片方形成合同关系。电影院提供娱乐产品,特定观众在小电影院欣赏这个电影产品。电影产品要用票房和钱来衡量,但我没听说电视剧有票房问题。电视剧追求收视率。看的人越多,电视剧的价值就越高。“电视剧赚的是发行商和广告商收回成本和利润的钱,而不是普通观众和娱乐消费者承担收回电视剧成本的责任。”
所以电视剧和电影在收费标准和形式上应该有很大的区别。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同知识产权产品的分类比较单一,保护方式也比较单一,而且都是一刀切,显然不适应对互联网、手机、IPAD等新兴载体的保护。
赵宏革律师说:“国家应该保护和支持网络等电视剧,不应该以侵犯知识产权的名义简单地禁止和打击。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电视剧等新兴播放方式,使其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