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制度统一指的是

四种制度统一指的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

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4个方面的制度犹如四大支柱,在规范行政权力边界的同时,也创造出让企业良性竞争、让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有助于以统一大市场集聚资源、推动增长、激励创新、优化分工、促进竞争。

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积极作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增强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有序扩大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监管规则要统一。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监管内容和监管规则,理清责任链条。监管执法要强化。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监管能力要提升。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

实现四种制度统一的措施: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破除阻碍市场发展和要素流动的各种障碍,形成能够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要素自由流动并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大市场。充分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意义,做到全国一盘棋、统一大市场、畅通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