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和流程是怎样的?
在新西兰,申请分为普通申请、临时申请、分案申请、公约申请和PCT申请。
根据《巴黎公约》和新西兰的相关法律,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在新西兰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中国专利申请人,可以享有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称为公约申请。
临时申请是指临时提交不完整说明书的申请。如果发明仍处于研究开发的初始阶段,为了获得更早的申请日,申请人可以选择先提交临时申请。但必须在提交临时申请后12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申请(申请人可以要求延期3个月,即最长15个月),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分案申请是指从已提交但未被批准、驳回或撤回的申请(母申请)中分离出来的新申请。如果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专利权利要求涉及多项发明,申请人可以将部分权利要求从母申请中分离出来,提出新的申请。分案申请与母案申请属于同一主题的,分案申请可以享受母案申请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