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知识产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知识产品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意义上的物)并存的民事权利客体。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往往分为三类,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因此,在中国知识产权的客体中:

1专利权的客体有三个: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及其组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但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四)动植物品种;

(5)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2.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直接向公众传递关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谁是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提供者及其商业信誉、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信誉等等。

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3.版权的客体是作品。

一部作品必须能够传播文学或科学思想。它是信息的载体,而不是实用的工具和手段。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建:

(1)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和杂项艺术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23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