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中国保护外国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在什么情况下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版权在中国有效吗?著作权的保护是对作者创作的保护,但只有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后才能得到保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外国人的著作权是否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存有疑虑。以下是我们都为你准备的关于保护外国人在华版权的内容。

1.中国保护外国人的版权吗?

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其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

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3.未与我国签订协议或者* * *与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无国籍人合作的作品,首次在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发表,受我国法律保护。

第二,外国人版权保护的期限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计算著作权保护期时,享有与中国著作权人同等的待遇。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一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死亡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发表权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著作权法将不再保护。

第三,对侵犯版权的惩罚

1.一般不处罚,但侵权人需要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若同时损害公众* * *利益,由著作权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行政罚款等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20265438年6月1日起施行。

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由著作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外国人的作品在什么情况下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其所在国或者经常居住地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

未同中国签订协定或者未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发表,受中国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被责令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外国著作权在中国是否受到保护的法律分析:著作权与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具有地域性,一国国民在其境内创作的作品,除非在国际条约、双边条约或多边协定中有特别规定,否则在其他国家自然得不到承认和保护。目前,中国加入的国际版权条约包括《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TRIPS协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与我国签订协议或者未与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和无国籍人的作者签订* * *协议的作品首次在我国出版,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因此,中国有义务向这些条约的受益者提供保护,即使他们是外国人或无国籍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同中国签订协定或者未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发表,受本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