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鞋类贸易反倾销论文文献综述!急!有绝对的附加高分可以直接使用!
摘要
从65438到0979,欧盟首次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这也是中国在全球遭受的第一次反倾销指控。此后,欧盟频繁对中国提起反倾销指控,且数量不断增加,反倾销产品范围不断扩大,反倾销税率不断提高。对此,本文主要分析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并提出相关对策。
从65438年到0978年,中国与欧盟签署了第一个中欧贸易协定,至今已有20多年。20多年来,中国成为欧盟15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但也成为反倾销的第一目标。“从1979到65438+2002年2月,欧盟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94起,涉案金额55亿美元”。因此,有必要对欧盟对华反倾销进行分析。
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从欧盟历年对华反倾销案例来看,其对华反倾销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欧盟是第一个对中国发起反倾销的地区。
从65438到0979,欧盟对中国的机械闹钟和糖精钠提起反倾销指控。这不仅是欧盟对中国的首次反倾销,也是中国在全球遭受的首次反倾销。可以说,欧盟率先对中国发起反倾销,开启了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大门。
(二)中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的首要目标。
从1998来看,除1998和2001外,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平均在12%以上,2003年达到42.8%。从1995到2003年上半年,欧盟对中国产品采取了27项反倾销措施(包括中国香港,不包括中国台湾省),印度15,泰国14,韩国和俄罗斯11,中国居首位。可见,中国已经成为欧盟反倾销的主要目标。
(三)对华反倾销数量迅速增加。
从第一案到2003年底,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的整体趋势是上升的。尤其是到了90年代,案件数量迅速上升,其中,“1991 4,1993 4,1995 5 5,1997 5,1999实际达到65438+。不难看出,欧盟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
(四)对华反倾销的产品范围逐步扩大。
起初,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主要集中在五矿和化工等初级产品上,后来扩展到纺织品、机电产品和钢铁产品。近年来,其目标已扩展至中国传统大宗出口产品,主要是自行车、彩电、鞋和微波炉。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反倾销严重制约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贸易,同时也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产业发展,对中国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五)对华反倾销税率高
欧盟反倾销税率有时高达几倍、十倍甚至几十倍。不是为了维护正常的贸易秩序,抵消和防止倾销,而是为了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中国产品在欧盟失去竞争力,最终退出欧盟市场。比如中国彩电在欧盟被起诉反倾销。自1991起,欧委会对中国彩电征收惩罚性关税至15.3%,1995至25.6%,1998至44.6%,导致2000年中国彩电在欧盟的出口总额。
(6)对华反倾销存在明显的不公平。
这种不公平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1,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是实行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待遇,在确定其正常价值时寻找中国的替代国。2.对中国实行一国一税的政策。此外,还有许多不公平的做法,如欧盟对中国采取替代国措施,不允许中国按照有关规定查询替代国的相关信息。
二,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
欧盟对华反倾销如此积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复杂的,包括:
(一)相关企业不熟悉反倾销“游戏规则”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不长,中国企业对国际反倾销法规和惯例还不是很熟悉,更不用说欧盟的相关反倾销立法了,因此缺乏应对欧盟反倾销诉讼的信心和经验技巧。欧盟反倾销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是经过多年沉积形成的,专业性强,并且在不断更新。中国作为刚刚入世的“新手”,短时间内还不能完全掌握。
(二)中欧贸易发展不平衡
自1978以来,中欧贸易增长了30多倍。对欧进出口情况由1987年的26.7902亿美元逆差,变为2002年的57.9942亿美元顺差。而且自1999 65438+10月1欧元发行以来,欧元汇率走强,人民币对欧元的相对贬值增强了中国对欧盟出口的竞争力。入世后,汇率的下降完全被欧元汇率的上升所抵消,因此虽然关税税率降低,但对欧盟产品在中国市场的影响不大。中国对欧盟的出口具有比较优势,因此自然成为反倾销的主要目标之一。
(三)全球反倾销热潮的影响
从全球范围来看,反倾销热。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大环境会影响小环境。如果没有国际反倾销竞争,中国产品就不会屡遭欧盟反倾销。根据WTO的数据,全球范围内的反倾销立案数量在1980-1984五年期内为703件,在1985-1989五年期内为699件,在1994年期内为699件。
(四)中国相关反倾销法律法规不完善
中国在1997之前没有自己的反倾销体系,缺乏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对策,使得欧盟在对华实施反倾销时往往有恃无恐。但是,目前我国反倾销法律法规抽象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在反规避和司法审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有些规定还没有与国际规则完全接轨。比如1,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期比较长,从立案调查公告之日到终裁公告之日为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18个月,比发达国家相应时期长2-3倍;2.如何比较倾销的正常价值与中国的出口价格,适用何种价格,在《反倾销条例》中没有规定,在确定损害时什么是“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也没有明确;3.在程序上,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责、执行程序、行为界定、奖惩措施等含义模糊。这让被诉企业心存疑虑,也让欧盟无所顾忌。
(5)欧盟对中国有歧视性政策。
这主要表现在“替代国”和“一国一税”的制度上。其根本原因是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外国尤其是欧盟歧视中国“非市场经济”,利用替代国制度使其有恃无恐。此外,欧盟还对中国实行“一国一税”制度。这都是不合理的。虽然欧盟在1998承认中国不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欧盟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歧视性待遇。
第三,欧盟对华反倾销策略研究
欧盟不仅是中国对外贸易的大伙伴,也频繁对中国发起反倾销指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指控?
(一)企业应积极应对欧盟的反倾销诉讼。
首先,积极防御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法律义务。《欧盟反倾销法》第18条规定了对“不合作公司”的处理方式:如果诉讼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未能按时提供必要的材料,或者明显阻碍调查,反倾销当局可以根据“可获得的信息”作出裁决。此外,中国对外经济合作部于4月4日1994颁布了《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明确规定了应诉的范围、权利和义务,以及应诉的鼓励措施和不执行规定的处罚措施。其次,积极应诉是减少损失的最佳方式,也是利害关系人进行自我辩护的主要形式。例如,“2003年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应诉企业中,厦华的倾销幅度为4.35%,康佳为11.36%,TCL为22.36%,长虹为24.38%,其他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21.49%,但没有实现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
(二)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
我国政府应注意建立与外国政府的合作机制,特别是与调查反倾销保障措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机制。例如,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在1990年达成的双边协议规定,反倾销措施不再适用于两国间本地生产的商品的贸易,贸易行为转而受到竞争法的限制。此外,要加强产品出口管理。中国政府应认真执行《惩罚廉价出口的规定》,严惩低价倾销企业。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出口管理,加强对出口产品数量的宏观调控,调整企业出口优惠和鼓励政策,严格控制出口退税。可以赋予海关特殊权利,对彩电可能的低价倾销进行监管。总之,政府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利用世贸组织,争取更平等的待遇
首先,积极参与WTO反倾销法的修订和完善,促进其健康发展和公正实施,遏制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凶猛势头。第二,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判决外国对中国的歧视性反倾销案件。因为在争端解决机制下,中国也有机会陈述自己的意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利用世贸组织国际论坛揭露替代国制度的不合理性和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性做法,敦促外国放弃歧视性反倾销政策。而且,“2001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为69%,超过了60%的国际临界水平。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而不是某些国家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这说明中国不应该再被外国的“非市场经济”歧视了。现在中国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我们应该利用成员资格和世贸组织的评估机制来争取市场经济地位。
积极运用“公共利益”原则应对反倾销。
在欧盟应对反倾销的实践中,如果能够证明反倾销措施不符合欧盟利益,也可以组织反倾销措施。欧盟要征收反倾销税,仅仅指出倾销的存在(出口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和倾销造成的损害是不够的,还要表明采取反倾销措施符合欧盟的利益。如1992,欧盟受理了葡萄牙厂商对中国进口松香的反倾销调查申请。初步认定,中国松香的倾销幅度为17.4%,对欧盟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然而,1994年2月,欧委会以反倾销不符合同体利益为由,宣布终止对中国松香的反倾销调查。
(五)建立反倾销专门管理机构和专项资金。
中国没有专门的主管机构来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国家主要是让7个商会组织起来应诉,但这还不够,因为没有政府的组织力量,也没有足够的软硬件设备。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国家反倾销委员会,以政府的力量组织和协助企业应诉。而且应对反倾销要花很多钱,这也是很多企业不愿意应诉的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对此,可以设立专项反倾销基金,一是补贴被诉企业应诉,二是奖励积极应诉的企业。
(6)重视行政复议。
一旦各种复检产品被征税,企业还可以通过各种复检推翻欧委会的原判,恢复对欧盟出口。审查有三种:新出口商审查、临时审查和日落审查。终裁反倾销税征收后,出口企业如能证明在调查期内未向欧盟出口过任何同类产品,且与原案被征税企业无关联,且签订了数量较大的不可撤销出口合同,出口企业可要求新的出口商复审,争取免征反倾销税。1终裁反倾销税征收后,出口商如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无必要再征收反倾销税,或停止征税后损害不会继续或再发生,可请求对终裁反倾销税进行临时复审。如果欧盟生产商不提出日落复审,最终反倾销税将在5年后自动停止。出口商不必主动提起日落复审,但企业必须在欧盟生产商提起复审后积极应诉,争取一个有利的结果。
四。结论
欧盟是中国非常重要的贸易伙伴。在处理贸易争端时,“以牙还牙”的做法很容易引发贸易战。虽然欧盟对华反倾销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我们应对其反倾销进行坚决反击
给…作注解
吴谨西?余永达。国外对华反倾销频发的深层原因及对策[J].改革,2004(3)
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的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年度报告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关于2003年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的相关信息。
商务部2003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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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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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云桂。“市场限制的魔咒——入世后中国出口贸易的壁垒”[J].国际贸易,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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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小红。欧洲反倾销法与中欧贸易[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