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引进人才待遇如何确定?
(一)毕业生通过“绿色通道”进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2)博士可享受654.38+0.5万元安家费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安家费补贴,分五年发放。本科学生正式入职后三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
(三)试用期满后,如果医生在管理岗位,可按七级职员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主人,可以分为八个职员。其中,表现突出者,可通过“先挂后任”的方式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本科升管理八级职员后可享受“先挂职后上岗”政策。
(四)提供三年免租金的人才周转房。
(五)在各用人单位实行导师制。为每个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由单位分管领导、过往表现突出的青年人才和业务骨干担任,指导和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六)提供“二次选岗”机会,即在岗工作一年左右,本人可申请调整岗位,由市人才办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北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第一个顶尖人才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顶尖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同级外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3)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中央委员会人选,中央“万人计划”人选,“国家百人计划”人选。
第二条领军人才的认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领军人才:
(一)省级“十万人才工程”人选、“八桂学者”、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三名完成人。
(二)取得博士学位,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高新技术科研成果。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属于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具有技术研发、管理、市场开拓等创业团队。
第三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当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认定标准。
(1)省部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博士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研究生。
(4)国内“985”和“211”工科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且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5)全国“985”和“211”工科大学优势学科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教育系统引进近五年毕业于国内“985”和“211”工科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近五年毕业于省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和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本科生。
(6)选调生,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面向国内“985”工程高校招录。